入区企业投资服务指南

日期:2017-05-25 15:12:37

投资服务工作是指从项目入区评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土地出让、土地移交、进场施工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为入区项目和入驻企业提供的全流程服务。
投资服务与项目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设立与注册登记;
原则上所有入区企业都需在沣东新城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科统办负责公司设立与注册登记的综合协调工作,招商与经济发展部、物业公司、孵化器公司、商务秘书公司参与;也可委托商务秘书公司以有偿形式代办。

二、立项审批;
常规立项审批。科统办负责科统区范围内投资项目立项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科统办负责联系投资服务局,审核并办理项目立项文件。
初审范围包括:沣东新城财政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社会类投资项目、外商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下项目(限制类)的核准以及所有备案类项目的备案。沣东新城立项权限外的项目,由投资服务局审核后转报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办理。

三、用地出让;
科统办根据管委会与企业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协调企业与规划建设局、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对接,制作《项目用地控规设计方案》。规划建设局结合《项目用地控规设计方案》,并根据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出具规划条件设计书,并上报西咸委进行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协调规划国土等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四、规划报审报建;
科统办负责跟进、管理所有入区项目。科统办以《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企业入区服务指南》为依据,对入区项目的报审报建一对一提供指导、协调、陪办、帮办服务,促使项目按要求按计划开工建设。对于在项目报审报建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难以协调的,各入区企业应及时向科统办报告,由科统办协调投服局及相关审批部门解决,对于重大问题,可提请召开相关会议讨论研究解决。

五、用地交付;
根据招商引资进度,对于年度内新引进项目,由科统办负责,协调王寺街办、土储中心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明确征地拆迁、垃圾清运、土地移交时间节点。未列入年度征地拆迁计划的项目,由科统办根据项目落地诉求,积极协调土储中心、王寺街办,以灵活的工作方式,尽快完成土地移交工作。

六、基础设施配套;
对接市政交通局,协调项目开工建设需要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施工便道等配套需求;协调项目查阅市政资料、开口审批、水电气暖报批等事宜;协调区内项目公共交通方面诉求,推进路网建设。
入区企业在办理市政相关配套审批手续时,应及时向科统办进行报告,科统办指派专人协调,跟踪相关审批进度。

七、项目促开工;
依据投资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中要求的开工时间,科统办牵头开展科统区内项目的促开工工作。区内项目促开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针对每个项目要求的开工时间,按照《科统区入区项目促开工工作步骤》,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的开展促开工工作。
科统办需对项目建设计划、进展动态、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存在问题等深入了解,对项目前期报建手续办理情况及时了解、分析、督促并持续跟进,发挥好企业与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桥梁作用。

八、施工环境保障;
科统办联合王寺街办、社会管理局,建立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保障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对扰乱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

九、不履约项目管理;
在科统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严禁企业以任何名义进行圈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荒芜和浪费土地。
经批准入区的企业,必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开工建设和投产。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开工和投产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上报科统办,经过科统办审议通过后,联系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经最终批准后方可延期。
超过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而未开工建设的企业,由科统办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通知书。在约定时间内仍未实现开工建设的,科统办联合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据《闲置用地处置办法》启动闲置用地处置程序,直至收回项目用地。

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
原则上所有入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在区域内所有投资均需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畴。各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